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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矮人看出了双方都在想些什么,他可没说破的兴趣。瓦兰叉起一块冒烟的鹿肉,凑到鼻子边闻了闻,张开大嘴连骨头都吞了进去。
长腿的总是搅合在一起,最后又闹得伤透了对方的心啊。矮人强行咬断了一截脆骨,发出的声音犹如战锤敲击铁盾。还是俺们矮人好,谁的心都不……
“你非得这样吃饭吗?”纳索姆觊觎已久的男人轻易被精灵勾了魂,她心里很不爽,又找上了矮人的麻烦。
瓦兰咧嘴一笑,拿起了刀叉,看样子打算息事宁人。他切下一整块烤鹿肉,将其中的骨头剔出,举在手里向纳索姆晃晃,迅速塞进嘴里。
“喀嚓”,“喀嚓!”咀嚼声令全酒馆为之侧目。印地女人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,她跟矮人勉强算是朋友,但一个女人独自出门在外,又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。女佣兵不会向任何挑战低头,否则她就准备操心晚上睡觉时能否保住清白吧。
独眼汤姆做了两件事,按住纳索姆的肩膀,抢走瓦兰的餐盘。佣兵队长胳膊上的肌肉绷紧,其上的血管根根鼓起,把印地女佣兵压制的没法动弹。与此同时,汤姆又用仅存的眼睛跟矮人陷入了一场意志力的对决,谁先眨眼便算输。
佣兵队长以一敌二,仍然胜出。矮人和女佣兵不服气的看着彼此,都不爽的把视线移到别处。
今晚不会见血了,汤姆松了口气,又开始跟赖利说说笑笑,并试着跟精灵找个话题。他忠于妻子,可即使大地之母本人在场,也得允许一位绅士向美丽的姑娘致敬吧。
“小姐来法兰克邦国旅行吗?”这是一句废话。精灵穿着男装,腰上挂了把好剑,套着副银色胸甲,但他总得找个开场白吧。
“是的。”精灵回答的有些犹豫,眼睛又不看他。这位小姐心里很乱,佣兵队长推测。
“是来朝圣的?”汤姆拿出了询问新人的架势,反正他很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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